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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暨第二十三届“创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字体:加大减小 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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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团委、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选拔培育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后备项目,决定举办“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暨第二十三届“创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介绍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大赛分校级赛、省级赛、全国赛,旨在引导和激励同学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附件详见校内信息网)。

二、参赛资格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 6 月 1 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 30%。

三、项目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附件详见校内信息网)。

四、参赛形式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建议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省赛及国赛要求另行通知)。

2.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历组队,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明确协商作品的申报单位。建议创业团队法人、未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学院。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五、赛事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年10月18日-10月29日)

遴选挖掘参赛项目,组建项目团队,编写申报表(附件3)和商业计划书(见附件4),制作作品路演PPT。突出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

(二)院赛阶段(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

各学院组织院级选拔赛,对选拔结果进行排序推荐。每个学院推报至多3件作品,在11月5日17:00前提交附件3至附件5的电子版、附件5的签章扫描版以及项目PPT文件至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参加校级选拔暨2023年创新杯创业计划竞赛。

(三)校赛阶段(2023年11月上旬)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的文本及路演评审工作,遴选一定数量的作品进行后续培育打磨。

(四)作品完善阶段(2023年11月中旬-2024年2月)

针对后备项目开展专题指导,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深入实验室、重点项目课题组、梦工场、学生群体进行广泛宣传和作品发掘,认真组织开展本次竞赛作品的征集、孵化、院级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严格选拔培育项目,推进项目日常管理与提升。院级选拔赛组织开展情况按照附件6《武汉理工大学“创新杯”创新创业系列竞赛院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计入今年创新杯总分。

2坚持宗旨,跟进培育。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竞赛的首要目标,制定长期规划,确保项目与团队的梯度培育、科学设置和接续转化,尝试建立竞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与学院创新创业基地、梦工场等积极联动,更好地激励支持和保障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参赛项目的落地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积极利用媒体平台做好院级赛事报道和典型人物、团队的宣传工作,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开展院级赛事的有关报道将计入第二十三届创新杯创新创业赛事组织评分。

联系人:武建勋027-87598394

校团委

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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