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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团内评先

发布日期:2025-10-25


一、先进团支部与先进个人评选:

1)接通知后,各基层团委指导团支部召开团内民主生活会,总结自去年五四以来支部工作和团员青年在各方面的表现;

2)满足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的以团支部为单位自主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

3)团支部和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报各学院团委;

4)各基层团委对各团支部申报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按有关条件认真审核,并填写《“优秀(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优秀个人汇总表》和《“校青年五四奖章”汇总表》;

5)各基层团委于通知上规定时间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校团委;

  1. 校团委根据报送材料综合评审后进行表彰。

二、优秀基层团委与优秀基层团委书记评选:

1)接通知后,各基层团委按要求认真填写《XX年度各基层团委重点工作情况统计表》,并附团委工作总结;

2)各学院团委书记(指导老师)认真填写《“优秀基层团委书记(指导老师)”申报表》,经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对照评分标准与条件对各基层团委工作进行评定;

4)校团委邀请评委专家集中对各学院团委书记(指导老师)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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