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09
部门名称:团委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的规划标准制定、监管、评估与服务,包括做好全校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青年权益服务、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素质教育活动;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少先队工作。
具体职责:
1.制订学校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
2.开展学校共青团宣传工作。
3.规范、落实学校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
4.健全学校团的组织生活,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
5.开展学校团校工作和团干部、学生干部的教育培养,对学校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比及表彰工作。
7.组织学校团员青年开展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
8.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9.参与学校有关团员青年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团员青年权益。
10.指导并考核学院团学工作。
11.指导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和附小少先队开展工作。
12.开展团学工作信息化建设,维护团学相关数据,为师生提供相关信息化服务。
13.为各学院团学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和支持服务。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